第369章 断案事务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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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,就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他二人以“旧识”的方式勾结在一起。

二是要让两人的利益不相一致,关于这一点,李恪一时还想不到什么太好的办法,所以暂时略过。

他又考虑了一会儿,觉得大概没什么遗漏了,便把刚刚自己的想法对程风说了一遍。

程风边听边点头,听到李恪最后说的问题,笑了一下道:“最后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,王爷还记得之前我们去匈奴草原时,路上遇到的那个教士说的话吗?”

“呃……忘了……具体点呢?”李恪尴尬,当时他沉浸于到了新的地方的新鲜感,所以和那个舒主教,应该是这个名字,说了不少的话,许多细节他已经记不得了。

“当时那个主教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,就是巡回法院,也就是地方法规与来自国王的法令的问题,其实王爷担心的这件事,用类似于巡回法院的办法就可以解决了。”

“针对这种情况,可以在某一个地区,比如襄城吧,设置一个由州以上的机构任命的推官,负责本地的日常的断案,就像刚刚王爷你说的那样。

把他与知府从旧识这个层面上断开,然后再由州府设置一个巡回法官,定期来襄城,展开与本地的这个推官一样的断案事务。

两者冲突时以巡回法官为主,这样就基本上可以保证对本地官员的制衡了。”程风道。

李恪倒是没想到程风会把巡回法院拿出

来用,不由得有些佩服,因为就连他自己甚至也没有往这个方向考虑过,显然,就像程风自己说的那样。

他自己的心里早有一套治国的理念,而他平时就在不断地吸收外来的知识,然后将其融入到自己的体系里。

巡回法院这个制度在李恪的前世也一直存在,而且发展得还不错,所以李恪相信它肯定有一定的优势所在,所以当程风说出后,他基本上也就认可了。

“推官这边暂时可以这样,那地方官这里呢?比如知府,像现在一样采用委派加任期的模式吗?”李恪问。

“不。”程风摇摇头,“不瞒王爷说,我自己想过很久很久,发现许多地方的积弊都是地方官异地任命所带来的,所以,按我的理念,地方官员一定要由本地人来担任。

或者说,哪怕吏员可以从外州选拔,但地方主政官员,比如知县,知府和知州,一定要由出身在本地的人来担任。”

异地为官在李恪的印象中至少有千年左右的历史,而且几乎所有的大一统王朝都喜欢用这种方式,按最开始发明这种制度的人的想法,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地方坐大的可能性。

而且,就历史上的实例看,一旦出现了本地人常任本地官的情况,那么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会很快发展成为军阀或者割据一方的势力,由其是边州更为严重。

“假设按王爷所说,地方官仍由上司派遣的话,

那么带来的最大问题便是,他是向上负责而非向下负责的,这样,如果本地的百姓出了什么问题。

他最先想到的,不是解决百姓的问题,而是会不会给上边的官员带来什么麻烦,如果能不给上边的官员带来麻烦的话,那是不是会解决就看心情,但如果会麻烦到上官。

或者是上边要求他解决,那么他马上就会解决,我大唐大部分地方上的问题,都是这种情况造成的。”程风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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