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八十五回 敬曾子阐明大学道 传子嗣…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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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怀川因前世曾代表所在大学参加过省里的辩论赛,故而言辞极其谨慎。思忖半天,方才言道:

“从孔圣至陈蔡者绝不止十人,子张与子路、子贡等皆有亚圣之德,虽从陈蔡,不也未在十哲之列么?

足见‘四科十哲’非孔圣之说。

反言之,即便为孔圣所言,我也认为孔门中贤者之人,固不止从陈蔡者。且孔子困陈蔡时,曾子不在其中。亦或论四科之时,其才未成。

但就其所著《大学》,开宗明义便提出了三纲(明明德、亲民、止于至善),八目(格物、致知、正心、诚意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)之伦理体系。

故其虽未列入‘四科十哲’,私以为亦不碍其贤者之位。”

司马光闻后,不免呵呵笑道:

“兄长之论倒是不偏不倚,其实我对曾子也是推崇之至。其曾言:‘天之所生,地之所养,人为大矣。’足见其以人为贵之思想弥足珍贵。”

邵雍也言道:

“君实贤弟所言极是,曾子曰:‘天地之性为贵’,其思想被荀子继承并发展,提出了‘从天而倾之,孰与制天命而用之’。

认为人并非要一味顺应自然,屈从自然,而要在不违背自然之前提下,改造自然为人类谋福祉。”

三人便这样一面饮酒,一面谈论古今,当真是惬意无限。仿佛这华州所发生的一切并不存在的一般。

正当三人饮至酣处时,忽然打从马婆婆的屋子传出一阵激烈的争吵声。细闻之下,乃是其与孙子高跛子之间的对话。耳闻马婆婆哭腔言道:

“仕才,你说你这个跛脚的样貌能有个姑娘做媳妇,还有什么可挑三拣四的?”

“祖母,孙儿再跛再瘸,也不能做那丧良心之事。我宁愿打一辈子光棍,也不会花银子买媳妇。您老若再逼我,我情愿一头撞死在您面前。”

“呜呜呜,你爹娘死的早,我老婆子好不容易把你拉扯大。如今只盼着你早点成家,诞下个一儿半女的,我这把老骨头也算苦到头了。”

“那您也不能花银子买媳妇,私下买卖人口,那可是触犯大宋律法的。”

“俺不管啥法不法的,人家能卖,咱凭啥不能买?要不是今日三位客官包下小店,又哪里来的银子与你买媳妇?”

司马光闻言,不由心下一惊,不顾二人阻拦,起身便向马婆婆房间走去。

祖孙二人正吵得欢,一抬眼皮,发现三位客人皆过来了,这才勉强换了一副笑脸道:

“三位客官,大概是吵着你们了吧,是老婆子不好,这里与几位赔礼了。”

“婆婆,非是我等有意打探他人隐私,实在是你二人争吵之音甚大。适才闻听你二人言语间说什么买卖媳妇,但不知世间哪里会有此等好事?”

马婆婆本以为他会斥责二人,未想到他竟对买媳妇这事如此感兴趣,遂忙不迭言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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