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不怪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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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是买菜还是做饭,期栩发现没有什么是沈桓所不擅长的——

可他明明看起来就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,跟菜场的卖菜大婶讲起价来却毫不含糊,挑起菜来更是老手,至少在跟简英一起买过几次菜的期栩看来,沈桓挑的菜都比卖菜阿姨给挑的要更新鲜饱满。

虽然沈桓买的几大包菜都是看到新鲜便买的,却完美地避过来她最不爱吃的芹菜和苦瓜,也不知是不是巧合。

期岱跟她一样,喜欢吃酸甜口感的东西,所以沈桓对比了好几家才买到合适的番茄和甜椒。

现在看沈桓流畅又熟练地切着番茄,期栩甚至都要怀疑他是不是专门习过厨艺!

可是那双骨节分明,白皙又纤长的手又完全不像久经厨房磨练,一丁点的粗糙都看不出,这么好看的手用来切菜真是可惜了……

“咳咳!”

简英不知什么时候从过道经过,刚好看到正洗菜的期栩眼睛直直地盯着沈桓的手,这一声咳嗽引得期栩冷不丁抖了一下。

意识到自己刚刚竟然对着沈桓的手看入了迷,还被自己老妈发现,她不可抑制地耳根发烫了。

“咳,我就去倒个水,小岱还不饿,你们慢慢弄……”

简英似乎为了证明自己专程倒水,刻意咳了一嗓子,但后面的话直叫期栩恨不得瞬间逃离厨房!

原本就是沈桓自荐为主厨,简英礼貌性地说了一嘴要帮忙打下手,沈桓回了一句“不好意思”,然后简英便毫不客气地把她拉过来做替补,沈桓倒是“不嫌弃”地接受了,虽然说打下手也不算什么太累的活,但是被简英这一“查岗”,倒弄得好像她跟沈桓真有什么似的……

不过好在她只是在看沈桓的手,不然简英还不知道要怎么误会了。

而沈桓只是笑笑,手上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。

期栩抿了抿嘴角,索性背过身去,眼不见为净!

沈桓不光切菜的速度快,炒菜也是行云流水般的高效率,也就一个小时的时间,包括糖醋小排和番茄牛柳在内的六菜一汤就搞定了。

“沈先生的厨艺可真不错,我在大门外都闻着香味儿了!”

刚出门取快递回来的简英笑得合不拢嘴。

“简姨别客气,叫我沈桓或者小沈都行,先尝尝味道再说……”

沈桓十分熟练地帮期栩摆好餐具,弄得期栩诧异连连。

这到底是在她家还是在他家!

听到简英唤他,小绅士期岱也放下手里的书本去洗手,其实他在房间早就闻着香味了,眼前摊开的还是二十分钟以前的那一页。

但是简英亲自叮嘱他要在房间里等她回来再出来,他虽然年纪小,却知道这是让他不要当沈哥哥和他姐姐的“电灯泡”!

本来他还小有怨言的,可是等闻到饭菜的香味儿,他觉得或许他可以再忍耐一会儿,就当是感谢沈哥哥做这顿饭的劳苦了!

等所有人都坐上了桌,简英赫然起身走向身后的柜子,取宝贝一样地从里面提出一只小坛子来。

期栩顿时汗颜,“……”

“今天这顿晚饭实在辛苦小沈了,栩栩喝不了正经的酒,这是老家那边酿的梅子酒,就借这个来调动一下气氛了!”

还调动气氛……

期栩简直无力吐槽,分明是简英想借这个机会过把酒瘾吧!

简英是因为体质的缘故,喝不了寻常的酒,跟她的不胜酒力不一样,简英是对酒“过敏”,但又与普通人的酒精过敏不一样——

那时候期栩还小,期予墨和简英带着她去参加简英曾经师妹的喜宴,因为关系还不错,架不住新娘子的劝,就囫囵吞了一盅白酒,然后在离席不久便一下子收获了“怪力”一般,变得力大无穷,把只有四岁多的小期栩当个球似的抛来抛去……

对于那次经历,期栩也只是有着很模糊的印象,具体怎样她是记不清了,那时也并不懂事,还觉得很有趣,毕竟一抬手就能碰到二楼窗台上那家人的鸟笼,里面还有一只会喊“小飞人”的鹦鹉……

之后期予墨便一直以简英酒后容易“发酒疯”为由,再没让简英喝过酒,而这次期栩被找回来,也只见简英“小酌”过几次梅子酒,大概是因为酒精度数低,倒没见简英再发过“酒疯”。

不等期栩阻拦,简英三个酒盅就摆放到位,而沈桓也完全没有身为客人的自觉,甚至主动接过那只小巧玲珑的酒坛子,给简英第一个满上了!

简英一脸欣慰,眼看沈桓就要往期栩面前的酒盅里倒了,期栩终于还是忍不住抬手阻拦。

“我就不喝了……”

“诶,不喝怎么行,你又不是小孩子,这也不算酒,喝点嘛,就当陪你妈我!”

“可是我……”

自从被重新找回来,她也就只有大学毕业的“散伙饭”喝过一杯啤酒,虽然没醉,但是不太清醒的头脑还是让她意识到自己的酒量并不好,也就没再喝,但最让她抵触酒的原因是聚会散了之后胸腔那种要吐不吐的恶心感。

就好像,她曾经无数遍深刻体会过一样……

“就一杯,”简英似乎格外坚持,又对着沈桓说道,“少给她倒一点就好,你自己随意哈!”

既然简英都这么说了,她就算再不愿意,也不好再拒绝了,这是自己亲妈,总不会害自己,她看得出来,简英是对沈桓这个“相亲对象”很满意,再说了,这一桌子菜都是沈桓亲力亲为的,她总不能让沈桓一直这样举着酒坛子……

“我跟简姨两人喝也可以的……”

“那怎么行!”

不由分说,简英直接夺过酒坛子,给期栩满上,随即又带着些留恋让沈桓把酒坛子接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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